第一百九十三章、啃麂腿老少相惜 (第2/2页)
相知相惜。 若非这段日子林谦和陈绍庭一直周旋,劳心劳力,他一个隐居多年的金丹,又岂会看得上一个炼窍后期人物,怕是连眼角瞄一瞄都没这个可能。 听了陈绍庭这一言,林谦旁若无人地哈哈大笑,猛地扯了一大块麂rou狼吞虎咽地吞下,高呼道:“好个少年,你若不死,老夫寝食不安!”随即将麂腿一扔,复大叫道:“今日承这麂腿之情,你死之后,我林谦当为你烧上一把纸钱。此番转战千里,击杀无数之壮举,必为你传扬天下!” 金丹人仙,吐口唾沫砸个钉! 他自忖做不到为陈绍庭年年烧纸,便只说我你烧把纸钱,他说要将陈绍庭的事迹传扬天下,那就一定会传扬天下!前一句,顾全的是自己的颜面,后一句却根本不考虑灭了始洲林氏的威风——金丹人仙,有己无人! “哈哈哈哈……”陈绍庭亦仰天长笑:“前辈心意,小子先行谢过!但两位前辈不死,小子亦仿如心中块垒,不除不快!” 说罢掷麂腿于地,又以法术洗清了手指间的油腻,将手往林严民一指问道:“林前辈的名字,我是知道了,却不知这位前辈姓甚名谁,可否告知?” 林严民一直被两人冷落,心中恼怒,嘴上却不得不答:“老夫亦姓林,名严民……” 林谦犹在一边补充道:“严师诤友的‘严’,百姓民众之‘名’。” “好!林严民!”陈绍庭突然瞠目戟指,大呼道:“你可敢孤身与我一战!若敢战!便即来!” 战? 还是不战? 明明只要两大金丹上前,即刻稳cao胜券的时候,被陈绍庭突然这么一问,林严民顿时一愣——若战,他自己却委实没什么把握,若是不战,被人家这么当面挑衅,他一个老牌金丹的面子,以后还往哪儿放?
但所谓的没把握,只是没必然决胜的把握——打个平局或者两败俱伤的把握,林严民还是有的。所以他一愣之后,立时勃然大怒,脚步一迈,就要上前。 “且慢!” 却是林谦伸手拦住。 战胜!就是脸面!战败——人都没了,哪还有脸? 这天下,朝代更替无数,壮烈者不知凡几,但真正被人记得的又有几人?无数的烈士,还不是被冠上“余孽”之名,遗臭万年? 林严民或许还要脸,但林谦却早就明白了这个道理:“小子,我们这可不是擂台比武,而是生死之战,无所不用其极!” “所以,你有什么手段尽管用来,但接不接,如何接,却取决于我,严民是不会上当的……” “哈哈,想不到两位前辈皆是无胆之人。哼哼,即如此,咱们以后各凭手段就是……” 陈绍庭这个不要脸的碰上另一个不要脸的,他也无可奈何,唯有垂头丧气的哼哼了一句场面话,身形一晃,神行符使出,到了崖顶百丈开外,随即展开身形,疾驰而去。 林谦二人也不着急追赶,一想到今天终于让这小贼吃了一瘪,不由得相视哈哈大笑,才从一处斜坡缓缓上崖。 而就在这时,远处二三里地外,猛然间有四道澎湃血气冲天而起,一个如金铁交击般的声音骤然响起:“广泗林弘志在此相候多时,小贼何不与我一战!” “弘志小心!” “二四莫和他硬拼!” 林谦、林严民大惊失色,一面大声出口提醒,一面血气鼓涌,急冲而上。脚下劲力勃发,仓促间竟将斜坡上一块桌面大小的巨石都踩得摇摇欲坠,晃动了几下之后,终于下方泥土塌陷,轰隆隆滚了下去,一时间泥土碎石四溅、树杆残枝乱飞。 这位林弘志,乃是端国广泗省人,乃是始洲林氏三十七房家主。因为在族中排行第二十四,故而人称金拳林二四。此人身高七尺六寸,魁伟雄壮的和一只狗熊都差大不多。皮粗rou厚,拳力更是刚猛,走的是沉桥硬马,强打硬拼的路子,性情也有些暴躁。因为广泗省离这儿较近,林家九个后辈退出后,最先通知到的就是林弘志,故而才会在这个时候恰巧赶到。 他这样的战斗风格,最是为陈绍庭雷霆暴阻路,辛羊刺连发的手段克制。故而林谦二人才会这般着急,发疯一般赶去。 “硬拼,哈哈,这小贼拼得过我嘛?” 偏偏这林弘志性情暴躁,于强拼硬打一途,连林谦这等隐居多年的人物也能硬撼,平生从不服人。故而被林严民这一声提醒,反而激起了他心中傲气,舞着两个拳头,朝着陈绍庭疾扑而上!而身后的三大元替好手,却是身形左右一分,以林弘志为中心,盘成一个弧形,亦随之进逼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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