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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霸哥的手 (第1/2页)
霸哥。 艺林歌舞厅的老板。 一个狠人,刀疤脸上的那条疤痕,像个蚯蚓一样攀爬在脸上,从眉梢到嘴角。 他身形高大魁伟,站在黑暗之中不动,也有一股自然而然的威势。 霸哥,原名骆大川,三十六岁,岗湾头人。 岗湾头,坐落在陀河入淮的交叉口,民风强悍,年轻人好惹事。 骆大川年轻时,在省摔跤队当陪练队员,伤退后,在县城经营歌舞厅。 父辈,家境殷实,开有澡堂、浴池。 在岗湾头,骆大川就是霸主一样的存在。 霸哥的名号,可不是随便吹出来的,更不是自封的。 五年前,骆大川受伤回到岗湾头,一伙以毛头为首的年轻人,觉得他就此废了。 在一个婚宴现场,几杯老酒下肚,十几个混事的年轻人,对骆大川言语侮辱。 傲气的骆大川带伤出手,被毛头鼓动的年轻人,抄起一把尺刀,砍在骆大川的脸上。 摸着流出鲜血的脸,骆大川拿出摔跤的本领,直接把年轻人的腰给摔断了。 十几个人,被带血狰狞的骆大川,像扔西瓜一样,啪啪地摔落在地上。 那个霸气狠辣的场面,吓得宴席上的男女老幼,惊魂出窍。 是以才得了这个称号,一直到现在,还没有甚么人,敢有异议。 霸哥的威名,是名副其实。 正因为霸哥的威名,也有真功夫,经验歌舞厅后,黑白两道都有些怵他。 他的手下收容了四大看场的能人,狼雕虎彪,个个身手不凡,阿彪更是威猛。 今天的霸哥正在喝茶,阿虎走进来,在霸哥的耳边耳语了几句。 一向不动声色的霸哥,猛地站起身形,迈着龙行虎步,踏出了歌舞厅的大门,阿虎紧随其后。 秋风夜凉,一片枯叶,无声地打在霸哥的脸上。他不为所动,狰狞的刀疤,在昏暗的路灯下愈加恐怖。 十字路口,肥宝裹紧风衣的领子,缩在阿八的身后。正用惊恐的眼睛,看着躺在地上的金凤和阿彪。 小黑已经把脸,彻底地贴在地面上,眼睛都不敢抬,大气也不敢出。 韶云面对着金琳,被她的荫萌打动,正准备骑上车子,送她回城南巷。 霸哥在风中走来,动作如行云流水,脚步声被枯叶遮盖。 他只扫视了一眼,尤其是看见金凤,半躺在地上的魅姿,内心一紧。 霸哥抬头,一双虎目,凝视着前方的韶云。就见他抖落身上的外衣,晃动了一下,就到了韶云的身后。 霸哥的手,高高地举起,在秋风中落下,夹杂着呼呼的掌风。 感触到危险,韶云在最短的时间内,迸发出风逃的精髓,侧身躲避之势,快到了极点。 一击未中,霸哥不再动手,静静地站在那里。打量了一下韶云,又看了看车前大张着嘴巴的金琳。 开口:“你是南巷温的徒弟?” 韶云躲过一击,冷漠的眼光,不由自主,停了一停。 看着刀疤狰狞的脸,和那只已经不再蓄势的手,冷冷地道:“说甚么? 如果站在近处,一定能感触到,韶云的愤怒。 见韶云反问,霸哥又喝道:“南巷温是不是你师傅?说!” 金琳看了看韶云,知道霸哥是认出了自己,误会了。不过这样也好。至少不会马上动手,就有逃脱的机会。 韶云的脸色阴沉,声音更加冷漠:“是又如何,不是又怎样!” 霸哥重新抬起了他的手,厉声道:“是,让他来见我!不是,先废了你!” “慢着,慢着。”金琳一听,急忙越过自行车,来到霸哥的面前。 “怎么说?”霸哥眼睛盯着韶云,并没有把注意力放在金琳的身上。 “南巷温是我师傅,要是你动了我们,他准和你没完!”金琳抢在韶云的前面大声说道。 霸哥并没有对金琳的话,有所表示,他依然半举着手,看着韶云。 “和他不熟!”韶云说话的时候,已经蓄势。 话音落地,霸哥的手动了。 周边的空气仿佛都冷了下来,拳风犀利,完全不似一个摔跤手的招式。 抛开霸哥,摔跤的技能,他的身手也十分了得,动作威猛,快而且力急。 霸哥的手,能圈出一缕劲风来。一刹那间,就把韶云所有的退路都封堵了。 韶云的风势,在霸哥面前,就如同弱柳,被狂风吹斜。身形飘忽,没有了着力点。 已经和金凤,阿彪斗了多时,此时的韶云,丹田之中渐渐有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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