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十三章:論道  (第3/3页)
就是傳遞自己的思想,讓更多人、妖、魔了解,故他所言:『寧逆人為之惡,不逆自然之善』,他試圖逆轉人性之惡,因為他相信自然為善,故人生來為善,極惡也會有極善,就像水能解渴,亦能殺人,火能取暖,亦能殺人。」    歐陽少辰盡力讓自己保持冷靜,以沒有起伏的語氣,問道:「難道就讓作惡者繼續作惡?」    洛宇墨指著石桌上的棋盤,反問道:「何謂善?何謂惡?現在的你只是執著,因為你只能將一切怪罪於善惡,而你越是執著於此,如同棋盤上的棋子,永遠都只有黑與白,但當你以白子將黑子包圍時,黑子不也會變成白子嗎?若要破除迷局,你必須先卸下心中執著,棋盤上沒有必定的黑白,如同人生沒有必定的善惡,這本就是場珍瓏棋局,如同人生當局者迷,現在的你又如何有資格去解?」    洛宇墨話剛說完,石桌上的棋盤仿佛有靈性般開始產生變化,頃刻間黑白子不停變換,而歐陽少辰聽完墨仙尊的教誨後,則是選擇慢慢閉起雙眼,獨自陷入深沉冥思之中。    見此,洛宇墨默默地站起身,走回石窟裡,臨走前他說道:「少辰,真正的你是恨陸吾?還是無法面對自己的無能為力?若當時的你夠強大,又會如何選擇?放下執著,臨在當下,找到真正的自己吧!切記:『修仙之途悠遠漫長,唯有恪守道心,方能不染紅塵』。」    黑夜漸漸降臨,歐陽少辰獨自坐在石桌前冥思,他回想著師尊所說的每句話,從黑夜到白天,又從白天到黑夜,就這樣過了半個月,或許是沒想通,也或許是不願面對最真實的自己,他依舊雙眼緊閉坐在石桌前。    此刻他的內心不斷反問著自己:「這世間分明有那麼多的惡,若是能以殺止殺,我至少能保護身邊的人,既然如此我又有何懼?果然是我太弱,弱到無法保護身邊的人啊!」    忽然,歐陽少辰張開雙眼,眼眸裡的殺氣消散不少,他緩緩從懷裡掏出陸吾留下的開明珠,看著珠子心境異常平穩,他擦掉珠子上的血漬,望著它說道:「若當時我足夠強大,我會選擇『以殺止殺,為保護至親至愛之人,我寧負天下之惡』。」    話說完,歐陽少辰緊抓著手中的珠子,暗自在心裡立下誓言:「人我要找,仇我也要報。」    在洞窟內的洛宇墨聽到了歐陽少辰的說法,沒有再給予更多回應,只是簡單交代著峰內事務,說道:「少辰,你到此以久,五峰大試就要開始了,快回去吧!」    此時,歐陽少辰緩緩起身,走向石窟,朝著裡面回答道:「是,師尊。」語畢,歐陽少辰將雙手高舉致額前,致上而下對著石窟方向行禮後,便轉身離開。    然而歐陽少辰始終不明白,洛宇墨並非執著於善惡,而是當下的選擇,所謂「臨在當下」,感受世界自然的美好,若能放下眼前的執著,再難的事情換個角度,或許就會有所不同,這並無關善惡。    就在歐陽少辰走後,洛宇墨調整呼吸,回復以往的靜心,這時一叢白雲緩緩從天而降,從白雲裡傳來聲音問道:「就這樣讓他離開了嗎?」    洛宇墨緩緩地從石窟內走出,回答道:「段大哥如此在意別人的徒弟,自己卻不願收徒?」    段延溪笑著回答道:「哈哈,洛賢弟說笑了,吾是剛好路過。」    洛宇墨走向一旁的石桌,感嘆道:「唉,天地待人如芻狗,就算是你我也無法擺脫,不是嗎?」    看著洛宇墨的愁容,段延溪不以為然地回答道:「修仙本就逆天而行,天地不仁吾輩也不需順應天道!你們昊玄宗怎麼都是如此?」    聽到洛宇墨的話,這讓段延溪想起剛剛與南宮紫的爭執,便不想再繼續說下去,只是淡淡地說道:「並非所有人都能像你這樣。」    洛宇墨坐到石桌邊上,拿起隨身酒壺喝了一口,調侃地說道:「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段大哥總是湊巧路過,哈。」    段延溪沒有理會洛宇墨地調侃,接著說道:「老夫剛觀其神態,此子雖無迷茫,但入此道必定無間,怕是煉獄之行前方待也。」    洛宇墨感慨道:「或許是註定,歷史總是如此的相似,不斷反覆,這便是所謂天道輪迴吧。」聽完他的感概,段延溪走到石桌前坐下,兩人舉杯對飲。    此時,洛宇墨拿起酒壺乾了口酒,說道:「好久沒跟您如此把酒閒言。」    段延溪笑答道:「哈哈,畢竟天劫將至,若非有事吾也不會隨意踏出明煌城。」    洛宇墨疑惑地問道:「有事?段大哥指的是五峰大試?」    段延溪拿起眼前酒壺,將酒壺裡的酒一飲而盡,說道:「非也!非也!你也別問了。」聽到他如此說話,洛宇墨也不多追問,眼看酒壺以空,便拿起桌上的茶壺,兩人又喝了幾杯茶。    約莫一個時辰,段延溪說完放下茶杯,緩緩起身,說道:「老夫還有事,就先走了。」    洛宇墨起身說道:「段大哥慢走。」話剛說完,只見白雲群聚,段延溪剎那間就消失於天空之上。    段延溪走遠後,洛宇墨抬頭望向天空,心想:「葉晨啊你自己找的麻煩,不該自己收拾嗎?」說完,洛宇墨拿起空酒壺晃了晃,那如泉水般明亮的眼眸裡揚起漣漪,感嘆地呢喃道:「酒壺又空了,你欠我的酒什麼時候才要還?或許,很快」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