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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灵媒 (第1/1页)
赵云羲整齐干净的黑色检察官服装内,有着一件物品幽幽的散发出点点光芒。 如若不仔细看的话,根本看不出来。 那是她在余庆与“死者”昨夜云雨的酒店房间内大床上发现的。 “司里的驭灵档案还有部分没有完成,我先继续去忙了。你别多想了啊!早点下班回家,在监察司内好好当你的小队长!待履历上来了,以你的资质随便晋升的。” “少关注那个渣男的事!” 江婉莹娥眉倒蹙,颇为无奈的说道。 其实作为驭灵者,她还会基础的读心异能,这种事她早就看出来了。 小妮子哪里都好,怎么偏偏就看上了那个江城监察司内最废物,内外皆腐败的关系户? 女人的心,真是如海底捞针,难以理解啊。 闻言,赵云羲仿佛被发现了最大的秘密,登时如同一只被惊动的小白虎,下意识握紧绽放着微光的口袋,娇嗔反驳道:“不要胡说!我才没有关注他!” 看着江婉莹微笑着离开,赵云羲紧绷的身体才微微放松下来,心中却莫名空落。 她认识口袋中的物品。 它名为灵媒,乃是异人“灵媒师”施展异能之时的专用媒介。 显然,在这次凶杀案中有C级的异人“灵媒师”的出现! 余庆很有可能是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陷害算计了。 “哼!这次我帮你揪出凶手,就算我们之间两清了!余庆,我再也不欠你什么了!” 赵云羲之所以没有上交这个关键证物,就是想要靠自己破案。 一般来说,涉及到C级异人以上的案件,都会直接交给“巡司”以上职位的人直接处理。 而赵云羲不想依靠任何人,她只想依靠自己的能力来偿还余庆。 她不想欠余庆一丝一毫! “既然有了线索就只剩卷宗,这个案子据说是李巡司负责,看来得想个办法拿到卷宗了.....” 监察司内制度森严,卷宗都是只由负责案子的人掌控。 赵云羲托起粉腮陷入思考。 ........ 翌日。 于美梦中醒来的余庆心情大好。 因为他惊讶的发现,具有异能的异人身体,十分健康,睡眠质量出奇的好。 mama再也不用担心我会睡觉失眠了。 前世困扰他许久的问题迎刃而解。 简单的起床洗漱,与家里人道别之后,余庆迈上了踏上了前往江城监察司的路上,开始新的一天打工人“九九六”的生活。 经过昨晚睡前的案情梳理。 余庆大概想出了自己破案的几条途径。 第一条途径,就是拼爹。 但很显然,通过昨晚的对话和余庆今天早上的试探,自己亲爱的父亲很明显不想管自己这点鸟事。 简而言之,就是他日理万机,能够抽空保住他这条小命已算十分慷慨。 自己怎么还能奢求更多? 父亲余学义的意思,就是希望他老老实实的在监察司呆着过着“九九六”的生活,呆个几年混到总部它不香吗? 如此一来,想要破案完成系统任务,这第一条途径是走不通了。 余庆只好想出下策。 还有什么办法能比靠自己更可靠呢? “真是奇怪,我竟然对同床友人没有一点印象?这不符合常理啊....” 根据余庆前世侦探的经验,了解案件最快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翻看卷宗。 “看来还得拿到卷宗才行.....” 余庆埋头碎碎念迈进江城监察司,心中暗自开始盘算如何拿到卷宗。 恰在这时。 身前一道惊叹,登时打断了余庆的思绪。 “嗯?!” “余队长!今日您怎么来这么早?让我看看....这才八点啊!” 童博实正准备出门办事,迎面就看到了余庆,脸上写满了震惊,仿佛看到了世间最奇怪的事情。 这太反常了! 余队长今日竟然准时上班? 不得了了不得了了,余队长昨晚难不成是授人以柄了,今日才这么早就想逃离? 想到这,童博实忍不住上下打量了余庆一番,赫然发现余庆今日精气神饱满,丝毫没有纵欲应有的虚弱。 “咳咳,童博实你来的正好,正有个问题需要问你。” 余庆忽略童博实奇怪的眼神,直接了当的说道。 正直的余庆还是忍不住在心中吐槽,这身体的前世主人私生活是得有多离谱?才能让同事每日都以奇怪的眼神对待..... “余队长,您请说!不必和我客气!”童博实立刻收敛自己的目光,紧张兮兮的说道。 不知道刚才自己的目光有没有激怒余队长.... “昨日凶杀案是谁负责?”余庆装作不经意的问道,自己接替了身体的大部分记忆,自是知道一些监察司森严的制度规定。 “报告余队长!此案不知为何直接交替到了李巡司手中,目前似乎由李巡司全权调查。我等不予干涉....” 童博实很是老实的回答道,身体仍是有些战战兢兢,生怕自己说错了话。 该死!自己怎么就是抑制不住那好奇心?非要多看那几眼! 他可不想和余队长成为管鲍之交,他一直是一个正直的人.... 李巡司? 或许是身体原本记忆的缘故,余庆一听到这名字胃中就一阵翻滚,凭空生出作呕感。 “看来这李巡司就如外表名字一样令人恶心啊!” “希望他不要不识好歹,我可不再是那个被他拿捏的柿子了啊。” 得到答复,余庆微笑着对童博实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独留下一脸懵逼的童博实。 余队长.....那是对我笑? 虽然说自己平时与余队长关系还不错,但余队长向来是对他们这种人唾弃不齿的啊! 这突如其来的微笑,打了童博实一个措不及防,他只感觉到自己的人生突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难道说,余队长终于看出了自己有和他成为管鲍之交的潜质?! ......... 穿过长廊,余庆来到了自己的小队长办公室内。 旋即拿出纸笔,开始写申请书。 监察司有着一条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一旦一个案件落入某人手中,其他人想要在未破案前了解到案情,就必须经过本人同意。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向他递交申请书,获得案件知情权,也就可以随意查看卷宗。 寥寥几话写完申请书,投入李巡司信箱。 余庆静待回复。 他自认为已算是十分认真对待了,他活了一世还从没有认真给别人写过信! 这次他不仅谨遵规则写申请书,还写的颇有礼貌。 如果李屠鹰还想靠这来刁难他,那余庆是真的无法再忍了。 真当他还是以前那个欺软怕硬的软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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