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时空的奋斗_金融历史像个循环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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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历史像个循环 (第5/5页)


    货币政策上,1989年日本央行先是一次性加息0.75%,将官方利率提升至3.25%,随后又在后面短短不到10个月的时间内加息4次,直接将基准利率提至6%的高点,使大量流动性被收回。

    监管方面,日本大藏省开始禁止证券公司以高买低卖形式对客户的损失进行“填补“等违规行为,目的就是为了打破特定资金信托隐形刚兑的特征,削弱资金进入股市的动力。

    更甚的是,在89年12月,大藏省证券局长发了一个《摆正营销姿态的通告》,要求各证券公司1990年3月完全废止“特别金钱委托“,即“一揽子“委托合同,直接彻底堵死股票市场资金来源。

    1990年3月,大藏省银行局局长土田正显也向日本央行下达了名为《关于遏制土地相关融资》的指令,要求日本银行立即收紧金融政策,并通过监督商业银行来限制不动产业的融资。

    如此激进、快速又竞争性的监管收缩直接刺破了日本膨胀的房地产与股市泡沫,在1990年与1992年,日本股价与房价分别开始转向下行,开启了日本失去的十年甚至二十年三十年。

    二、新监管系统的诞生

    在泡沫经济破裂后,日本国内金融机构发向房地产领域的贷款大部分成为不良债权,不良资产攀升,并在20世纪末出现了倒闭的金融机构、一系列的证券公司丑闻与监管腐败事件。

    政府这才开始意识到,仅仅对被监管对象进行改革是远远不能铲除当时日本金融系统的恶疾的。

    1996年,桥本政权上台,提出名为“金融大爆炸“的监管体制改革,主要思想是改变过于集权的宏观经济审慎体制,给予日本央行足够的独立性,剥离大藏省的金融监管与财政权,重建分工与协调并存的宏观审慎监管体制。

    2000年日本开始设立金融厅,将金融政策的制定权与监管检查权交付给它,大藏省仅保留部分无关痛痒关于存款保险的协同监管权力。同时,日本也开始实施新《日本银行法》,规定日本央行的监管权力与政策制定的独立性。

    新《日本银行法》第44条规定,日本央行为行使其职能,有权与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签订检查合同,并在合同以便有效控制金融机构经营中存在的各种风险。

    由此开启了日式监管2.0版本,形成了以金融厅为核心、日本央行、存款保险机构、财务厅参与的宏观审慎监管机制。我们估且称之为协调监管体制。

    之所以如此称呼,是因为掌管监管大权的金融厅与辅助的日本央行具有良好的分工协调关系。

    一来在新《日本银行法》中有明文规定“金融厅长官如果提出要求,日本央行可将检查结果文件提供给金融厅,或给金融厅工作人员阅览“。金融厅在必要时也要向日本央行提供有效信息。

    二来在实际工作中,为不形成过度监管,加重金融机构的负担,日本央行与金融厅会协调对同一机构的现场检查,安排好日程。

    这种关系,我们可以在2007年次贷危机袭来时日本监管机构的表现中明显看出。

    当时,日本央行率先做出了反应,降息,购买长期国债,为市场注入流动性,甚至在必要时为金融机构提供了次级贷款,补充资本充足率,保证了各金融机构与金融市场的稳定。

    同时,金融厅也积极利用央行创造的环境,推出了短期应急、中期与长期,有层次的监管举措。

    比如说,在短期应急中,由于股票与债券市场价格波动加大,很多金融机构自有资本出现了较大的亏损,为此金融厅暂时放松了部分机构的自有资本监管条件,帮助它们度过艰难时期,待市场在日本央行的救市措施下稳定,自有资本得到补充,再伺机恢复原有的监管。

    但另一边,借助日本央行稳定市场的势头,金融厅也起草了针对跨境金融机构的监管草案,逆势地提高监管要求,为后期余波冲击做好预防准备;同时也提出金融机构需按季披露详细的持仓信息与盈亏,以便金融厅调整短期的应急监管条件。

    所以,在面对着金融危机时,日本新的监管体制其实是保持着一个张弛有度、松紧结合的节奏。

    在这样的一个协调的环境下,日本的金融体系经受住了考验,成功度过了2008年金融危机的冲击,其金融机构所受的影响是几个主要经济体中最小的。

    甚至于,野村证券在当时还有余力收购雷曼兄弟在亚洲和欧洲的业务,三菱金融集团也投资了摩根斯坦利。

    当然也要看到,日本金融体系在面对金融危机时,之所以能有如此出色的表现,不可能只是因为它在危机来临时的协调,背后可能更是日本在新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长久的耕耘。

    我们讲了一个很长的历史故事,但这个故事似乎总在重复着相同的情节:自由-危机-监管升级-创新自由-危机……人是换了一波又一波,但不变的资本,是人的欲望与资本的逐利。

    一旦资本脱离了监管或者监管出现不作为,那么逐利的资本终将结出苦涩的恶果。

    期望金融资本进行自我风险管理就像期望猴子开始说人话,所谓理性经营在贪婪的欲望前只是一纸空谈。

    过去近100年的时间,从金融监管不成体系到现在宏观审慎的监管机制,一切是血和泪的教训,金融创新与金融危机永远是金融监管最好的老师,每一次金融自由化后伴随而来的都是监管机制的进一步完善加强。

    但金融监管的完善与进步不是一蹴而就的,过于急切的监管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反而会产生意想不到的冲击,90年代的日本与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欧洲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日本的几个关键节点对比:

    1)1985-1989年,央行极度放松 大藏省监管放松,协同一致的放松,结果是经济泡沫;

    2)1989-1991年,央行急速收缩 大藏省如监管竞赛般的强压,协同一致的瞬间收紧,结果是泡沫破裂,经济停滞;

    3)2001-2008年,央行放松 金融厅稳健的监管,良好的分工协调,结果是日本金融机构影响小,成功度过金融危机。

    这几个对比说明什么?

    我们认为一个答案是:协同不意味着协调,而可能是超调;过快过急的监管收紧对经济与金融体系反而是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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