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定河山_第三百四十三章 恤刑慎狱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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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百四十三章 恤刑慎狱 (第2/2页)

缢,则痕迹浅淡……凡被人隔物,或窗棂或林木之类勒死,伪作自缢,则绳不交。喉下痕多平过,却极深,黑黯色……死后系缚者,无血,系缚痕虽深入皮,即无青紫赤色,但只是白痕……

    宾果,真相已明。

    余氏脖子里的勒痕正符合《洗冤集录》中死后系缚的描述,明显是死后所致。

    冯过冷冷的看了绵上秦知县一眼,而后再审王黑小。

    据王黑小交待,他错手杀死余氏,清醒过来后惶恐万分,良久方想起要掩饰罪责,拿了绳索在余氏脖子上勒了几下,留下勒痕,想以此造成是余氏自溢的假象。

    他显然是无知之极,也弄巧成拙了。

    经检验后,秦知县认定王黑小是故意杀妻,一番拳打脚踢后又以绳勒余氏颈部致其死亡,手段之狼毒情节之恶劣令人发指,乃不赦死罪,遂上报以“故意杀妻”罪按律当斩。

    通过再度检验及审讯,冯过改判王黑小为“夫殴妻致死”之罪,按律判为绞监候。

    所谓“绞监候”,即对于那些尚有疑问或是有矜免情节的案件,则判处“监候”,称为“斩监候”或“绞监候”。被判斩、绞监候的案犯,不在当年处决,而是暂时监禁,留待来年秋审或者朝审再做判决。到时如定为情实,即执行绞刑;定为缓决、可矜、留养承祀的,或继续监禁,或减等发落,或枷责释放。所以,绞监候有可能处绞,也有可能不处绞。

    绵上县仵作李道如检验有误,判处杖八十。

    至于秦知县,虽无罪却有责,记录在册,过几日京察自有考评。

    真真是一个馒头……呃,是一碗茶引发的血案,所以说冲动是魔鬼,人在情绪失去控制时容易做出害人害己之事。情绪管理,真的很重要。

    至此,冯通判完成了“三把火”,可谓是最火的新官。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宗泽这位主官京察考评绝对好不了,至少是“失察”。

    当然,这些事冯过事先都和宗泽通过气,以宗泽为人,亦不会心生龃龉。

    到任月余,积压的上百宗悬案让冯过处理的七七八八,此乃实打实的政绩,不止京察必列优等,更成了百姓争相称颂的好官。

    “神探冯”的美誉甚至传到了京中,一干亲朋好友纷纷致信以贺。

    冯七郎一一回信,虽有近一个月的假期,但往返就得二十多天,时间尽耗在路上了,再者到任方两月,便干脆在原地过年得了。

    给资哲、辛弃疾等师长的信大抵汇报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再请教请教官场相关事宜。

    未婚妻资南嘉和红颜知己董小宛、应素白处则需好生用心对待。嗯,他自认非多情种子,实在是不知如何应对,唯有用心以诚。

    应素白那里他寄了厚厚一叠书稿,是“木兰从军”的折子戏。这个时空亦有“木兰辞”,“花木兰代父从军”的故事家喻户晓、妇孺皆知,他的这出话本便是以此传说为蓝本改编而成。

    那个时空,他有幸观看了两部“花木兰”的电影,一中一外,皆是当红女星主演,各有千秋,不过他还是喜欢刘天仙的表演多些,或是其所表现出的那份坚韧勇敢更真实些吧。是以,他所写的这个话本大抵是以刘天仙版的为参照,很是期望应素白能亲自演绎出英姿飒爽的花木兰。不过,应素白这二年退居幕后,大抵不会再重登舞台了,“花木兰”一角多半会落到梁红玉身上,倒也谙合。对了,梁红玉和韩世忠似乎走的很近,郎情妾意的怕是私定终身也未定。他倒是乐见其成,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呗。

    给董小宛的信只写了一阕词:

    “彩袖殷勤捧玉钟。当年拚却醉颜红。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董小宛开初便是因为冯七郎的才学而情根深种,冯过能回报这位女文青的便是多多为伊写词作文,而且是私人订制的,譬如这阕《鹧鸪天》。

    当然不能厚此薄彼,呃,于情于理都需对资南嘉更看重些,除了聊了近来的工作与生活,冯过仍是赠词一阕:

    “恨君不似江楼月,南北东西,

    南北东西,只有相随无别离。恨君却似江楼月,暂满还亏,暂满还亏,待得团圆是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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