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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四章 显允有闻 (第2/2页)
改为十二年,再又改为十六年。 按照这个规定,首先那些非清流出生之辈,若无特殊原因,是绝无可能担任六品清官的机会的。其次,在中央各寺监等机构任职的官员,因其品秩不超过七品,所以这些人尽管是清官,但也无法企及六品清官这个条件,所以这一大部分人是很难超越五品这个局限的。 这种州县分等次,让基层干部在不同等次间缓慢晋升的机制,也为后世所沿用,因此跨过五品这道坎成了州县官职的一道“天花板”。在众多的官方史书上,很多人虽然都是“宣付国史”的模范人物,但其中不少人做到头也就是一个人民的好县长。 因缘际会之下,宗泽升了官,算是跨过了这道坎,在五十二岁这年步入大定中层官员之列。烈士暮年壮心不已,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他虽已年过天命,却未放下过为国为民之心,位置越高责任越大。 冯过晓得,宗汝霖是个清直之人,怕是未多将他这个状元看的多重,但其与陈亮相交莫逆,且乌伤上饶仅相距三百里,这才对他有意示好吧。 嗯,乌伤即义乌。 二人聊了几句,宗泽又与冯过略略介绍了迎候之人,便领着前往城隍庙。 按例,新官上任需在城外斋宿三天,第四天清晨,由父老人等将新官员领进城中,祭祀城内诸神祠。 本朝知府、知州、知县新到某地上任,第一天是不能进城的,而是要在当地的城隍庙过夜,第二天才能进城交割上任。而且,朝廷有定制,每个月的初一、十五,地方官还必须要到城隍庙祭祀。 自大昌始,民间官方开始崇拜城隍神,但还不普遍,秦楚时期,虽然普及率大有提升,但官方并没有将城隍神通行天下,直到大定开国时,城隍神才成为府州县标配的官神。 洪武三年,南京城隍庙建成,当时的礼部尚书陶凯就建议按照朝廷的编制在城隍神下吏、户、礼、兵、刑、工六曹,并设左、右二司之神。但太祖没有采纳这一建议,不设六曹,只保留左司神、右司神。京师城隍庙建成之日,太祖亲自撰文致祭,定迎城隍神时以王者仪仗。 到了洪武四年的时候,太祖又下诏将各地城隍神之公、侯、伯爵位革除,各省之城隍神只称“某府城隍之神”、“某州城隍之神”、“某县城隍之神”。 城隍神在神仙系统中最受重视,常威在一篇祭文中说道:“予不敢径达上帝、后土,于今月十一日,亲告于钟山之神,望神转告于上帝、后土,惟京都城隍之神,先期与报,至日祝焉。” 从太祖的这段话中,可以看出,国家祀典中,等级从高至低分别为上帝、后土、钟山神、京师城隍神。所以凡是遇到天灾,官府先要到城隍庙祭祀,然后由城隍神上报给钟山神,钟山神再上告上帝、后土。 地方官上任,先要到城隍庙拜谒立誓,祭文中要向城隍神表明自己造福地方,执法公正的心迹,祭祀完了以后还要在城隍庙留宿一晚,第二天才能按程序正式走马上任。 地方官在遇到一些重大的刑事案件时,有时也会在城隍庙进行审判,其意无非是表明三尺神明在上,断案官员虽可欺于明,却不可欺于暗,也示法律审理程序的公正性。 同样,百姓如果遇到纠纷,而官府又一时无法给出合理的审判,他们就会到城隍庙中赌咒起誓。 冯过非主官,倒是不必在城外斋宿,但祭祀城隍是不可省略的。 衙门预备的仪仗开道,冯过换上公服,前去城隍庙进行祭祀。 自有礼房先准备牲酒等物陈设。礼生及父老人等,导引冯过及同僚属官吏到庙中。 此处祭礼过程十分繁琐,略过。 宗泽亲自为赞唱。 赞唱行初献礼。引赞引新官诣神位前。 赞唱跪。新官跪。 赞唱众官皆跪。赞唱献爵。 执事者捧爵于左。跪。新官献毕。仍授执爵者,以爵奠于神位前。 其祝文曰: “维某年月日,某官奉郡来官。务专人事。主典神祭。今者谒神。特与神誓。神率幽冥。阴阳表里。予有政事未备,希神默助。使我政兴务举,以安黎民。予倘怠政jianian贪。陷害僚属。凌虐下民。神其降殃。谨以牲醴致祭。神其鉴之。尚飨。” 礼罢,又有本地乡绅争相邀请赴宴,冯过自是未应,只道“来日方长,本官初至本地,还需仰仗诸位员外”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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