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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四章、荣誉  (第1/1页)
    让我假设一个情况。    我是个孤儿,现在,我有两个选择方式,第一个:一分钟后我会以被热水煮熟的方式死亡,但在这一分钟里,我有能力,也有时间写下某世界级难题的解答。    第二个:长命百岁,无病无灾地老死。    我会选前者,它可以带给我荣誉。    奇怪,我都死了还要荣誉做什么?    单纯地想要,就像饿肚子的人单纯地想要吃饭一样,是本能。    别人对死后的我能产生什么影响吗?    并不能,不论我是否是带着荣誉死亡。    如果说庸俗的人的定义是喜欢追逐名利,那我就是一个庸俗的人。    有的人说:我不喜欢争夺名利,那太庸俗了,我喜欢去做自己爱做的事情,做有意义的事,如学一门乐器、为民服务,好好地享受生活。    争夺名利的人是在追求周围人的认可,这个人依旧是在寻求周围人的认可,只不过他认为:要获得认同的方式不是追求官职、荣誉了。    当然,要判断一个人是以追求认可为目标还是喜欢做,便去做。    若有人主动询问,他愿意提及,大概率就是前者。    若不愿,大概率是后者。    比方说一个人喜欢敲墙壁,有人问他,他如实回答。    如果被当成神经病,会影响他的生活。    由此,喜欢一件事,是需要考虑对自己生活的影响的,而往往我们又不是全知全能,也还要根据喜欢的是什么事情,来判断不确定性的大小,决定是否回答。    两者当然是可以同时发生的,上面两个判断方式是不考虑两者同时有的时候。    比方说有人喜欢弹钢琴,等范围较广的爱好,这个一般来说是二者皆有。    我现在写这些东西,是喜欢,需考虑影响,但在之前,是为寻求认可,也就是荣誉。    时间不够,不能详细写下来,可能会被误解,但我想,影响不大,以后我也能清楚现在的意思。    …    有人觉得人死了,精神永存,他就是不死的了,一直陪着自己,指引着自己的前进路线。    啧,我刚想说人死了,但每个人都有手掌呢,然后就想到了手掌与精神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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