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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 封印鬼婴  (第1/1页)
    鬼婴猛地扑了上来,强大的压力把我按倒在地上。    我这辈子都没想到有一天我会被一个婴儿压倒在地上。    危急关头,王乐怡一语点醒梦中人。    “快把它收到血佩里。”    我想要掏出血佩,可双手根本动弹不得,我瞥了一眼,手臂上已经出现血红的勒痕。    只见婴儿张开大嘴,一把朝我肚子上咬去。    我心想这下完蛋了。    没等我做出反应,我胸前的玉佩发射出刺眼的光芒。    鬼婴被玉佩所伤,往后跳出去很远。    我不敢有丝毫迟疑,从地上弹了起来,举起了血佩。    见鬼婴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    “怎么没用啊?”    “莫非……这是主神胎光?”    我大概猜到了原因,胎光作为三魂之一,掌管人的灵性,它不会蠢到撞进血佩里。    “等等,你是说撞?之前那只是撞进来的?”    “对,不然你以为是你收的?你可没这个道行。”王乐怡反问道。    这第二只鬼婴,乃是那死婴的三魂之一的胎光所化,有灵性和神智,很难对付。    唯一只有那柄桃木剑能够伤它,但是很快又会复原。    想要彻底杀死它是不可能的,只能用封印的办法将它封印在此地了。    我曾在藏天秘录上见过封印鬼的手段,只不过一旦鬼婴被封印在这里,它就不能离开了。    这对我来说可不是个好消息。    但目前没有其它的办法了,我只好拿出道符。    片刻间,鬼婴再次朝我袭来,没有上一次攻势猛烈,明显有畏惧,它惧怕我胸前的玉佩。    玉佩虽然没有杀死它的力量,但是能辟邪。    我找准机会,往店里的四个角落躲去,将东南西北四个角纷纷贴上了道符。    这是封印仪式的第一步。    现在整个纸扎店就像个一个大型的容器,现在只需要一步,就能让鬼婴彻底被封印在纸扎店。    我只需要一个引子,献祭了之后才能开始封印。    我现在能想到最好的引子,就是我自己的血,唯有献祭上我的血,才能完成这个封印仪式。    因为死前还是个未出世的婴儿,鬼婴的表现更像是一个稍有灵性的动物,并没有太多的心思。    我想到了一个很好的办法,这让我能够大胆地在鬼婴面前大肆移动。    很快,鬼婴就被我的行为所吸引,朝我扑过来。    我故意一个躲闪不及,撞到了鬼婴面前。    只见它突然伸过头,重重地咬在我的胳膊上,顿时胳膊上被撕开了一道伤口。    我强忍着手臂上的剧痛,一脚踢在了鬼婴的头上,顿时把手臂一挥,鲜血溅了一地。    眼看时机成熟,我立马上前用脚把血液摊开,画上了那个在我脑海中演练过无数的符咒。    “天圆地方,律令八方,镇!”    周围墙上的符纸散发出金光,房顶上的红绳穿铃作响,这都是我为鬼婴所准备的。    在金光的照射下,鬼婴发出刺耳凄厉的声音。    不一会,就只剩下一团黑烟。    这就是他的主魂胎光,我急忙拿出血佩,将胎光收进血佩之中。    只听见里面传来一声惊呼。    我连忙问王乐怡到底发生了什么,只听见她断断续续的声音。    “他们……他们合二为一了。”    “合二为一?”    “对,两个变成了一个。”    “看来他们确实是死婴的三魂所化成的,只要凑齐三魂,没准就能拼凑出来。”    “剩下的一个,会在哪?”王乐怡继而问道。    我思索片刻,已经想到了剩下一个所在的位置。    ……    天蒙蒙亮,我将王文静送回了家里,叮嘱她这几天无论如何都不要出门。    跟鬼接触了的人,不管时间或长或短,都会沾上些许霉运,最好还是不要出门。    告别之后,我揣着血佩前往徐文彬的家里。    昨天徐文彬死在家里的惨状历历在目,我一咬牙,拿出了从王文静那里拿来的钥匙打开了门。    吱呀。    门发出响声。    屋内徐文彬的尸体早已被人清理,依然还有空气中弥漫的淡淡的血腥味。    周围一片昏暗,明明是大白天,窗户被锁得死死的,还拉上了窗帘。    这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这本来就是一片阴晦之地,就应该见见阳光,不然只会助长邪气。    我拉开窗帘,身后却好似掠过一阵疾风,我不禁脊背发凉。    猛地回过头,身后却空无一物。    “是我太紧张了么?”    打开窗帘,屋内的地板上蒙上了一片厚厚的灰尘,茶几,餐桌都好像很久没人打扫过了。    明明才闲置了几天,这里却好像很久都没有人迹了一样。    这一切都要归咎于困在这里的怨灵。    “怨灵会侵蚀人气,让周围的环境变得荒废破败,这也就是为什么越是荒废的地方越容易闹鬼。”    “你还知道的不少。”王乐怡忽然发出声音。    “只是从书上了解过。”    “藏天秘录?”王乐怡又问道。    我愣了一下,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我确实是从藏天秘录上看到的这些,但是我从来不会跟任何提起。    见我不回答,王乐怡又说道:“放心,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反正我也出不去。”    我默默点了点头。    我走向卧室,灰尘上有几个明显的手印,很小,从大小上来看,不难分辨出是一个婴儿的手掌大小。    我心生一计,从楼下附近的菜市场买了一只公鸡,让老板给我放了血。    随后,我提着这盆公鸡血径直上楼。    王乐怡不明就里,发问道:“你这是要干什么,别告诉我你这是公鸡血驱鬼,多老套的办法了。”    “老套但是有用,而且我不是用它来驱鬼,而是有大用。”    我将公鸡血泼满了整个卧室,从门框到窗户都被我涂上了公鸡血,整个卧室顿时变得血淋淋。    做完这一切,我关上了卧室的门。    公鸡血有驱鬼辟邪之用,尽管它对鬼魂的杀伤力不大,但是能够对它们造成一定的限制。    只要我把整个房间内都涂上公鸡血,里面的鬼魂就不能离开这间卧室。    我坐在客厅,静静等待夜幕的降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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