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八十五章 拳、刀剑、一杆枪 (第1/2页)
“将军,出招吧。”演武场上,沙守负手而立。 刘傲今握紧双拳,身体下压,双脚蹬地,猛然使劲,身体弹射过来,带起一阵狂风。 待他接近沙守,右拳轰出。 简单直接的军中拳法。 沙守其实可以凭着遁一步避开,但是今天是与刘傲今为了练武,因此他同样出了一拳。 两人拳头碰撞到一起,气浪四射。 刘傲今内里翻腾,他强忍住不适,再出左拳。 沙守出掌,一把握住了刘傲今的左臂,身形变换,顺势到了刘傲今身后,将他左臂扭了过去,并且另一只手抵在了刘傲今脖子上。 “侯爷好手段,没想到我这么快就输了。” “将军的打法,是一力降十会,遇到武功不如你的人,你一个人打十个都没问题。但是遇到境界相仿或者境界比你高的人,就会很容易失手。” “侯爷说的没错,我从小练的就是战阵中如何生存。这一阵是我输了,拳脚功夫跟侯爷没法比。”说完,他向远处观看的亲兵喊道:“把我的刀拿来。” 这是要比试兵器了。 沙守也向顾书生招手,顾书生一路小跑,将徐夫人递给了沙守。 刘傲今手中的刀并不长,属于随身佩戴的那种。 持刀在手,刘傲今二话不说,便向沙守劈来。 刀势一往无前。 这一路刀法,沙守有所耳闻,名为《狂战刀法》,虽不是为战场而生,但也极为适合在军中使用。 这套刀法据传是大安朝太祖宁奇年轻时候有奇遇得到的,算得上是一流的刀法。后来大安朝立国后,狂战刀法被一些武道高人改良,在军队中推广,许多将领都会学此刀法,将军们也都以掌握狂战刀法为荣。 同样走的是大开大合的路子,刘傲今刀法中蕴含的变化却要比拳法更为高明。 沙守执剑,轻轻一点,便将刘傲今的刀身荡开。 但是刘傲今刀势不减,横扫一圈,再次带着气浪,劈向沙守。 远处观看的人越来越多,不过大都站在演武场之外指指点点,这时候没有将军的命令,无人敢随意进出。 演武场内,只有叶礼兵、顾书生等人。 叶礼兵正在向顾书生和叶乐珂讲解:“你们看,将军的狂战刀法威力极大,但是侯爷的无妄剑同样携带天威,单纯从威力来看,不逊于狂战刀法。而且无妄剑胜在变化,这一门剑法绝学,是易先生归隐后创出的,江湖中知之者不多,我也只能从它的名字和现在看到的剑招来猜测。” 叶礼兵讲的很细,不仅是为了为了教导侄女,也是卖沙守一个面子,指点顾书生这个后辈。 “无妄是周易六十四卦之一,卦象为天下雷行。你们看侯爷的剑招,确实有天雷之威势。另外,无妄卦也代表着意想不到,所以侯爷的剑势很难猜度,而且总是能够扰乱将军的刀法。不愧是易先生所创绝学,假以时日,无妄剑定将成为侯爷在江湖中的象征。” “你们再看小刘将军,他虽然被压制,但是步伐不乱,稳扎稳打,总是在绝处找到生机。这也是狂战刀法的特点,虽然狂,却不鲁莽,战场之上,杀敌是一,但也要先保住自身性命。” “叶前辈,我听说前两年死于我大哥手上的狂侠何有极,刀法名曰狂刀八法,不知道与这狂战刀法有什么联系?”顾书生问道。 叶礼兵呵呵笑道:“小兄弟倒是熟知江湖事。江湖中的武功繁多,刀法中带着‘狂’字的,多了去了。不过当年何有极的刀法,据传还真跟太祖所学的狂战刀法同源。也只是同源罢了,那狂刀八法,已经被何有极使的出神入化,毫无疑问是一门宗师级绝学。而这狂战刀法,在江湖中的评价却要低一些,倒不是说它不够好,而是军中的将领本就难出宗师武者,即便有,也不是练这门刀法的,所以这刀法也就只得了个一流武学的评价。” 叶乐珂插嘴道:“三叔你看,刘哥哥不是把这门刀法使的炉火纯青吗?我觉得真打起来,你也不一定是他的对手,说不定他过两年就突破宗师境界了。” “你这丫头,真是女生外向。你刘家哥哥却是武功不差,你三叔我也不敢说能打得过他。但是他身在官场,被琐事缠身,而且常年在战场上,受伤是家常便饭,却有没时间调理。这种状况,想突破宗师,难得很。你数数,当今朝廷的军队里,将军有多少,其中宗师武者有几个?军中的武道宗师,往往是担任教头之类的的官职,带兵之人,少有宗师。” “哼,我看刘哥哥这刀法就很厉害,这才像是军中汉子用的。承恩侯的剑法,给到军人手中,反而发挥不出威力。而且你们看,承恩侯虽然占着上风,但也一直没把刘哥哥打败。”叶乐珂有些不服气。 叶礼兵摸了摸她的脑袋,笑道:“如果侯爷想赢,早就可以结束了。他们现在只是在过招,真要是舍命相搏,侯爷可是宗师高手,到时候剑气纵横,你刘哥哥能挡几招?” 叶乐珂还是有些不服气,而这时场上已经发生了变化。 刘傲今越来越支撑不住,他很清楚自己完全没有占到便宜。沙守除了没有真气外放,在其他方面可一点没让着自己。虽然心知要败,但是刘傲今能感觉到,这一场打下来,自己的武功能有一层长进。果然,想要有进境,还是要跟高手过招。 终于,沙守这一剑,将刘傲今手中的刀打飞到一边。 “痛快,痛快!”刘傲今向沙守拱手道:“侯爷厉害!容我歇一会儿,咱们再来马战。” “还要打?”沙守以为比一场拳脚和一场兵器,已经够了,没想到还有第三场。 “哈哈,既然来了,就要打个痛快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