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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6章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3000字半大章) (第1/2页)
我之所以会问同同这个问题,一来是想再试探下她现在是否单身。 二来也可以试探下她对我的态度。 而第三嘛,就是想知道她对电竞怎么看。 “我男友啊~”同同一副玩味的表情,“如果他喜欢的话我当然支持啦,不过,你看过《月亮与六便士》那本书吗?我虽然敬佩里面的思特里克兰德,但可不想做这样人的妻子。” “同意。”这本书还是因为上里的男主思特里克兰德本来是个衣食无忧的证劵经纪人,但却为了追逐艺术而抛弃妻子,四处流浪,最终贫困潦倒,病重而死——虽然他算是做到了灵魂自由吧,但我可不会学他。 里面我最喜欢的一句话——追逐梦想就是追逐自己的厄运,满地都是六便士,他却抬头看见了月亮。 所以我赶紧补充:“我当然也不是盲目追梦,我对自己的未来是有规划的,对自己的实力也是有绝对的自信的,而且放心,我也有其他的途径挣钱!” “哦~不过,不是说我男友吗?”同同眨眨眼,笑道。 “哦,对对对,口误口误,我是说如果你男友这些都考虑过了,想去打职业电竞的话,你会不会阻止呢?”想了想,我又补充两句,“不过搞电竞,绝对不是最来钱的方式,高强度的训练也势必会减少他和你的相处时间,而且估计你家里人也会觉得你男友不务正业吧。” “不会啊,这样很酷,我爱的人追求自己的梦想,我当然也会力支持咯。”同同的回答并不出我的意料,但还是让我非常感动,“不过,‘他’不会一辈子都保持这个状态吧?我希望‘他’在玩够之后,能跳出这个圈子,和我一起去探索更广阔多彩的世界。” “这个嘛,好吧,呃,我意思是说你男友肯定不能一直打下去,毕竟电竞选手的职业生涯本来就不会太长,短的两三年,长的也很难超过十年……”我内心盘算着,据我所知,媳妇虽然会支持我打职业,但她对游戏之类的是真的不太感兴趣,所以等打几年过够瘾了,我就早点退役陪她去环球旅行好了,“啊,对了,时间不早了,咱们赶紧去演唱会吧。” “好啊。” 原来我经常不能理解看个演唱会而已,为什么那些观众能把嗓子喊哑,而且后劲贼大,散场半天都不能从那个状态里出来。 直到今天亲身体验一次,才算有点理解了—— 毕竟当你置身于一群超嗨的粉丝中间, 又听着五月天激情澎湃的歌声, 再加上设计精巧,环环相扣,能将人情绪层层推进的曲间串联, 想不跟着嗨都不太可能,于是演唱会程基本没人坐着,员挥着荧光棒、应援牌又蹦又跳又唱。 甚至曲间同同坐下歇会喝口水,旁边一个妹子还不乐意了:“站起来,阿信让你坐下了吗?” 同同:“←_←” 我也是无语,这哪家绳子没拴好,放出来条奇葩啊?秒顶回去:“用你管?大姐看清楚这t是舞台不是讲台,上面那是阿信不是你们高中的班主任,他又不会指着我们说——那个谁谁谁啊,刚才那首歌就看你跟不上应援节奏,明明知道今天要听演唱会,昨天怎么不做好预习?……” 我这一通吧啦吧啦的把刚才烦人的妹子直接说傻了,而同同听我这一通比比,扑哧一笑,差点把嘴里的水喷出来。 按我对她的了解,那扑闪扑闪的大眼睛分明在说:“你怎么那么贫啊?不过我喜欢~” 这时,下一首歌也开始了,《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如果我们不曾相遇, 我会是在哪里? 如果我们从不曾相识, 不存在这首歌曲。 每秒都活着,每秒都死去, 每秒都问着自己, 谁不曾找寻?谁不曾怀疑? 茫茫人生奔向何地?” 听着这歌词,我不由看向身旁的同同,是啊,如果我们不曾相遇,我们都会怎么样呢? 也许照样可以活的很好吧,但—— “那一天,那一刻,那个场景, 你出现在我生命! 从此后,从人生,重新定义。 从我故事里苏醒。” 在遇到同同前,如果说问我想找一个什么样的女友,我的回答可能看似花里胡哨,但心里也就是想划拉个眼媚胸翘,长腿细腰的女妖精吧。 直到遇见你,我才知道自己喜欢—— 外貌怎样还是其次,关键带到外面落落大方,私下小嘴叭叭的能聊能闹——当然这身材,这颜值嘛,嘿嘿,简直是美丽的外表和有趣的灵魂在她身上达到了一种奇妙结合。 而且记得第一次七夕,本来说好我下班去接同同,奈何我正好赶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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