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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能给雄性温暖的还是雄性啊! (第3/6页)
只能假装听音乐打游戏喝茶,不知道她们在聊些什么。 救世主是一通打给玛露大佬的电话,接到电话后,玛露皱了皱眉头,走到了门外,简单的说了几分钟后,她回来跟墨染秋表示,她有急事晚上不能一起吃饭了。 李唯对于这种事情,没有任何的感触,但墨染秋却很是惋惜。 难得碰见了经验丰富的大佬,不把大佬身上的羊毛薅干净,可惜了。 玛露的脑回路虽然很奇怪,但是作为律师她有着很丰富的经验,遇见的奇葩事情也比较多,给墨染秋提供了很丰富的恋爱素材以及漫画素材,这也是墨染秋很爱找玛露聊天的原因,每次都会有意外的新收获。 “那好吧,啥时候再聚聚。”虽然很可惜,但是也清楚玛露是一个工作至上的魔鬼,墨染秋也没有多挽留,拿起包包就准备送玛露出去。 得救了。 在墨染秋拍了拍李唯肩膀,对他说,‘要走了’的时候,李唯如获新生。 这顿下午茶喝的是真的难受。 面临着生命危险不说,还颇有些公开处刑的意味。 “那个···我付钱吧?” 看着墨染秋拿着小包包就准备付款的样子,李唯弱弱地开口提议道。 游乐场买票的时候是墨染秋直接扫码付款,住酒店虽然不是他自愿的但也是墨染秋付款。 去美术展的时候,沾了墨染秋的光不单没买票还直接走了后门,有了个便宜老师,虽然后需要交一些学费,但是这种付款和收益完全是成几十倍正比的东西,李唯这完全就是占了大便宜。 吃的法餐也是墨染秋掏的钱,虽然临走的时候她是直接出的门,但看着服务员欢送的态度,显然是在不知道什么时候早就付了款。 买衣服的时候也是,墨染秋死死地就是不肯从试衣间门口走人,最后在付款的时候威胁着‘你要是不把衣服给我,我就到试衣间里等你,你不来我不走的那种!’,李唯很无奈的把衣服给了她,让她买了单。 看电影的时候,但凡他能阻止墨染秋买票,他也绝对不会在电影院被迫留到晚上十点多。 可以说,仔细想想,跟墨染秋相处到现在,他基本上一分钱都没花。 很爽,但良心上是真的过不去,有一种自己是小白脸然后被包养了的感觉。 以前总觉得被富婆包养后会很愉悦,但是真实体验后感觉并不是很咋地。 他没有想过要利用墨染秋的钱财给自己寻求一些生活上的便利,反而因为这事情建立在她对自己的喜欢,而更加的有些抗拒。 但···有些事情,并不是他李唯想,就可以做到的,关键在于墨染秋怎么想。 “嗯?不用哒!”墨染秋回过头,想都没想就拒绝了李唯,紧接着拿出了一张卡与一张优惠券。 “我有几张这家店的五折优惠券,但是这是记名的,要用相应的会员卡付款才行。而且会员卡付款还可以打八折,和优惠券不冲突,所以我来付就好啦,亲爱的~” ······ 李唯深吸了一口,默默地退出了支付宝。 被迫做小白脸的日子,痛并快乐着。 两人也不知道是塑料姐妹花还是太过于熟悉懒得进行离别前的送别,直接付完款各走各的,玛露直接扭头走向停车场,而墨染秋牵着李唯的手走到路边,等待着司机。 “哦对了。” 已经开车准备走人的玛露,忽然把车停靠在了两人的面前,摇下车窗似乎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想说。 “让你未婚夫帮我要一个演奏会的包间名额,钱到时候我打给你,谈生意正好用得上,谢谢啦。” 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摆着可以对着李唯说的话非要对着墨染秋说,称呼还是令她冒泡泡令他很无奈的‘你未婚夫’。 李唯开始怀疑,这位玛露大佬,是不是也是一个标准的豆沙包。 或者,干脆就是一个黑芝麻的聚集体? 联想着她作为律师的本色,似乎也不是不行。 有一说一,这是律师这个职业被黑最多的一天了。 不过这个要一间演奏会包间还是很有东西的。 也是今天他才了解到,演奏会这种东西跟演唱会差不多,或者说表演形式更像是传说中的歌剧,跟高铁上分商务座一等座二等座一样。 而在演奏会中,二楼的包间多半是给一些有权有势的人准备的。 单纯的拿钱,还真不一定买得到,都是内部分名额直接消化掉的。 这不单是一份热爱音乐的格调,更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对此李唯没有任何的想法,他只想说,有钱人真会玩。 李唯的沉思,被墨染秋的一句提问给打断了。 “嘚,亲爱的你要跟我一起吃晚饭吗?” “不了吧···作业还没写完。” ?!! “我···好像也没写完。” 墨染秋挠了挠头,想起来了些什么。 “抄写作业多的简直离谱。” 李唯一直记得自己有什么作业没写,但昨天时间充沛的时候,他就是不想动笔,倔强的留到了今天。 而这一做法某种意义上解救了他,但是今天晚上似乎是真的要创造奇迹了。 “赞同。” 墨染秋表示她也是写完了所有的卷子,但是抄写作业一个字都没动。 “那我们回家写作业吧,晚饭定外卖吧,要不然写不完了。” 抬头看了看逐渐暗下去的天色,又介于两人的作业完成情况过于真实,可明天收作业的时候还不想死,思来想去,李唯提出了最优解。 “没有意见。” 墨染秋秒赞同了李唯的建议,改变了原本的计划,坐上车直接回家了。 二十分钟后,李唯回到了家。 把抄写的作业摆放到了桌子上,看着它们沉思。 实在是搞不懂,为什么都高中了还会有这种无脑的抄写作业。 方便记忆吗? 这些东西他看一遍就都会了啊! 可不可以跟老师说,我都会了就不写了? “嘶。” 李唯惊愕的发现,因为过于怠惰所产生的的想法竟然会让他如此的心动,并且非常积极的想要把它付诸实践。 此时,在写与不写,作死与不作死之间,李唯进行了艰难的抉择。 终于,在丑团外卖到了的时候,李唯结束了这个从一开始就没有选择的选择题。 他选择写。 语文抄写的还不算是很离谱,只是单纯的把所有学过的要背诵默写的内容‘默写’三遍就行了。 这种东西,基本上可以归类为抄写三遍。 虽然全都记得,但李唯也不想被自己的‘我真的全都默写对了吗?不会写错了吧?’这种强迫症给逼疯,他选择照抄。 而英语抄写的东西就很烦人类了。 假期一共四天,每天的任务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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