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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酒吧演绎 (第2/3页)
,你真神了。” “你还没回答我,假如真有那么一天,你会怨恨我吗?” “你一个女孩都能想的开,我一个大老爷们怎么会钻牛角尖呢?放心吧,我不会缠着你的。” 关娜欢快地搂住我的脖子,在我的脸颊上重重地亲了一口。 “不过话说回来,我们现在整天混在一起,你又不想嫁给我,算是怎么回事?”我又老话重提。 关娜很认真的想了想,一本正经地回答我:“我爸有酒友,我妈有牌友,咱们就当睡友吧?” ………… 我在一家小卖部买了一个面包和一瓶矿泉水。低眉顺眼地跟老板商量我能不能把音箱寄存在小卖部。 我不想让一个曾经炒过我鱿鱼的人看到我背着吉他拉着音箱的狼狈相。老板同意,需交六十元的寄存费。到处都在敲诈,我跟他砍价,三十元行不行?老板摇头。 此时,手机的铃声又响了起来。还是关娜:“夏炎,你怎么还没过来?“ “我没吃饭,买了个面包先垫吧几口。”说完撕开面包包装,大大地咬了一口。 关娜在电话里仍在催促:”已经来客人了,现在嚷嚷着要走。喂,你是不是设备太多不方便啊。这么着,我现在去接你,你在哪儿?“ “荷花市场大门下面。”说完我背起吉他包,拉着音箱就要走。 小卖部的老板急忙叫住我:”三十就三十吧。“ 有关娜来接我,我不寄存了。想一想,一个美女帮我拉着音箱,还会有人讥笑我吗?羡慕还来不及呢。 “二十,二十块钱怎么样?”老板仍不死心。 我头也不回地往前走。老板在我身后骂:”妈个逼的,遇到个拿咱爷们寻开心的。“ 酒吧里的确坐了两桌客人,因没有演绎,客人没有点酒,准备去别家看看。酒吧老板可怜巴巴地安抚着两桌客人:“再等等,马上就到,马上就到。” 我的出现让客人中的一个女孩尖叫起来:“胡歌,胡歌,你们快看是胡歌。” “我不是胡歌,我是胡歌他弟弟,我叫胡闹。”我敷衍着。心想:什么智商?胡歌会到这种地方觅食儿? “长得真是太像了。”其他客人也连连称赞。 关娜很自豪:“我没有骗你们吧?”服务生也笑嘻嘻地递上酒单,客人们开始点酒。 我健步走上小舞台,扫了一眼我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倍感亲切。 阿龙的电吉他斜靠在身边不远处的音响上,我顺手抄起电吉他,坐到架好的麦克风前,调了调音,左手无名指戴上滑棒,开始演奏林志炫版《花房姑娘》的过门儿。夏威夷吉他特有的音色,瞬时将客人带到美国西部乡村那美伦美幻的田园世界。 关娜和另外一名公主起身随着音乐轻轻地摆动着胯部,舞步轻盈,就像老电影《英雄虎胆》中女特务们跳的伦巴。下流点说这类舞姿有拨动男人**的功能。 酒吧外寻找消遣的食客们看到关娜和艾静卖弄风sao撩人魂魄的舞姿纷纷步入酒吧。我故意把林志炫版的《花房姑娘》多唱了几遍,十几分钟的功夫,酒吧已座无虚席。老板乐得合不拢嘴。而我早已陶醉在如醉如痴的音乐梦境中。 歌曲结束,掌声雷动。方才惊叫着说我像胡歌的那个女孩为我送上一束鲜花。在酒吧送鲜花相当于给歌手打小费,客人从柜吧台买鲜花送出,歌手在酒吧打洋前在把鲜花卖给吧台。吧台虽赚点差价,但大多数的钱则归歌手所有。 女孩送上鲜花仍不罢休,非让我给她签名。玩大发了吧?我签名?签名是作家和明星们的专利。 女孩一再坚持,并伸出白胖的手掌让我把名字写在她的手心里。我被逼无奈拿出勾线笔在她的手心里大大地写了两个字——胡闹。 女孩抬手看了一眼我写的字,大叫:”我没胡闹!“ “我叫胡闹,你忘了?刚才我已经告诉过你。”我笑呵呵地说。 女孩很夸张地一拍脑门:“我想起来了,你是胡歌的弟弟,你叫胡闹。” 酒吧里的客人乐翻了天。女孩额头上留下了大大的两个字——“胡闹”。我趁热打铁,将嘴凑到麦克风近前:“各位朋友,各位先生,各位女士,各位……,各位那什么,晚上好。” 我的俏皮险些要把酒吧里的几个客人逗得笑出了眼泪。 “我叫胡闹,是胡歌的弟弟。下面我为大家演唱一首张学友的情歌《相思风雨中》。” 酒吧里有已经架好的电子琴,我坐到电子琴近前,按下风琴音色键,开始弹奏《相思风雨中》的前奏。 是的,我不单会弹吉他,还会玩键盘。我的音乐素养得益于我的那个穷困潦倒的舅舅。我是他唯一的学生,每当一想起舅舅,心里总是酸酸的,舅舅的生活不应该过得那么窘迫。 前奏刚弹到一半,让我签名的女孩突然站起身像小学生提问题一样把手举得高高的:“我有话要说。” 我停止演奏,呆望着她,看看她还能出什么新鲜的节目。 “这首歌我会唱,我想跟胡闹哥哥合唱一曲。”女孩大大方方走了过来,与她同来的那些食客连吼带叫地猛烈鼓掌。 我欣赏般地看着眼前的女孩,忽然想起念小学的时候,班上那个羞羞答答扭扭捏捏的小姑娘。那个女孩歌唱的很好,就是害羞胆小,班上搞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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