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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有备而来 (第1/1页)
翌日晨,崔博、刘备便相约来到了尚书台。 正是来找那王允的茬的! 刘备压抑着火气,对着门口侍卫问道:“你家长官在么?” 也不用敬称,也不点王允的名、或字,是不恭吧算不上,是恭敬当然更不是,总是就是那种不咸不淡的态度。 “王令正在台中,君等何人耶?”那侍卫见在‘宰相’门口当差,虽然有些狗仗人势,但也是一点儿眼力见的。 明眼瞧着面前之人根本就不把王允放在眼里,应当是名位不输王允的…可不好惹! “卫将军刘备议郎崔博。” 崔博那议郎就不算~属于狐假虎威那一号,而刘备可是实打实的给侍卫吓到了。 “卫将军少等,末这就去通传王令。” 侍卫倒也晓事,当即回身往台里通传去了。 不一会儿这侍卫又折返回来了,口称:“王令让君等进去…” 刘备闻言蹙起了眉头,心道这王允真是好大的官威啊!抛开实权不谈,这秩禄、爵位还差着许多呢,不出门相迎,已经算是很不讲礼貌了! 得~就他喵的捏着鼻子认了,刘备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出六亲不认的步伐,寻到了王允办公室的门口。 门也没掩着,刘备就打了声招呼——“嘿!王令,备可进来了哈!”就带着崔博进去了。 “哦?卫将军近来可好?”王允估摸着此时正在批阅公文抑或是写政令呢,他头也未抬,就这么给刘备回了句。 “不好啊,很不好,王令实是太也薄情呐~你我同朝为官,竟是不抬头看备一眼么?”刘备摆出一副苦兮兮地表情,用着夸张地声调来讽刺王允的不礼貌。 “啪!”王允少时好任侠,也是暴躁性子,他一听刘备言语里夹着刺儿,就有点儿想发作,这不,直接重重地将笔拍在了桌案上,在上留下了团不的墨渍。 他冷哼一声道:“哼,若无事卫将军大可离开,老夫还有要务,恕不能作陪!” “诶~没事儿我也不会找你啊~”话音刚落,刘备紧接着板脸正色道,“备今日来,乃为蔡公之事!” 图穷匕见,刘备出了他的目的,他倒是想知道王允此时会如何分。 “哦?蔡伯喈?却是老夫下令逮捕的,如何?”也许是看到刘备这么快就沉不住气找上门来,王允脸上竟是带上了些许得意的意味儿。 得是理直气壮,好似成竹在胸。刘备当场就不乐意了,他云:“就算是逮捕,也得有个罪名吧,想那蔡公美名播于四海,尚有何处当得王令之谮?” 刘备话就很不客气,他用了‘谮’这么一个词,意思就——人蔡邕这么个名士,有啥值得你去诬陷的呢? 谮就是诬陷、中伤。 “卫将军何意也?老夫下令,自认也是颇公的,若邕无罪,老夫岂会下令?” “那你倒是,蔡公何罪!?” 若针芒一般,刘备的眼神直刺王允双眸。 王允一点儿不慌,他几乎一字一顿地道:“藏印公用,无子令封贼官爵,够了么?” 刘备蹙起眉头,原来是这么一茬子事儿… 话这印还是刘备去求得的,没想到竟是被王允抓住了这个! 如何耶?一人给罪责全揽过来?呵呵…不光是针对蔡邕啊,一个巴掌拍不响,光拎出这事儿来,还得有个主体、客体呢,反正就是得俩人!因蔡邕是白身嘛。 刘备现在明白了,他估摸着王允下了套给他也算进去了! 孰言这王允是政商极低的白痴?这他喵的分明是搞政治斗争的一把好手嘛!抓蔡邕事,下一步估计就是弹劾刘备了! “王令此言差矣!”正当刘备思索着如何跟王允对线呢,身旁崔博突然来了一句。 “你又是何人耶?”王允先前光跟着刘备对线,就完全给崔博忽略了。这一听到他话,王允才想起来,噢…还有这么一号人呐!瞧这绶带,不过是个六百石吏! 真是什么阿猫阿狗般的末吏都敢跟老夫对线了?王允如是想到。 他是根本就没把崔博放在眼里~ “我,议郎安平崔博也。”对着这个下令逮捕他老丈饶带恶人,崔博也没有给他好脸,就压根没拱手示以礼。 王允听到崔博这名字就想起来了——噢…这人似乎就是持节杖五关解兵的那个人!是刘备的同党! “你我所言差矣,那你,哪里差矣?” 你王允不是挺成竹在胸的么,爷胸中的竹子那可是比你大上数倍。 只见崔博往袖中一掏,一尺诏自袖中出。 正是那日刘协所书加子玺的诏书,王允的瞳孔骤缩,他成和这玩意儿打交道,自然是知道崔博拿出来的是什么。 那日王允是侦之了子下了诏,但是其中内容,他却知道的不清楚,只道是崔博出使… 崔博展开诏书读来:“大难终结,伏诛者惟首恶矣,念董、牛之旧部张济、田景等辈,未曾造乱于雒阳,乃可解兵入京,仍不失封侯之赏,拜官之位…着令卫将军刘备总统此事,特令议郎崔博为使,五关守将解兵… 王令…听明白了么?” 崔博望着王允怔住的表情,笑道:“王令若是没听明白,我可以再念一遍。” 嘿…此前崔博是没想明白王允为何要抓蔡邕,但是他后面又猜到,王允这厮肯定不似表面这般失智,他就是为了坑刘备啊,可能抓蔡邕,就是给刘备下套的一环呢! 而蔡邕因为和刘备交往,这事儿肯定没啥问题的,能当理由的崔博还知道的就是王允所言的“藏印公用”了。 所以这就是崔博一定要跟着刘备来的原因,带着诏书本就是为备不时之需,还真给用上了~这诏书一出,可就明了刘备征用蔡邕私印公用的合法性,饶是王允,现在也难辩驳甚么! 汉代的法律,差不多就分四种类型,其一为“律”,即由政府制定、皇帝首肯颁布的长期性的法规;其二为“令”,即由子颁布的临时政令,效力同样很高甚至高过律,但缺乏长期性;第三种为“科”,其四为“比”,这两条都与本案无关,故不赘言。 现在好比王允拿着通用、常用的“律”,来逮捕蔡邕,而刘备呐,是攥着子临时颁布的诏“令”,就让蔡邕所做的事儿有了合法性~ 王允自然是听明白了,他半晌不话,他知道——这一阵,他又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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